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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張國仁/台北報導

 財政部公布稅制改革方案,引發許多對「富人加稅」的說法,安侯建業會計師張芷指出,高所得者因應此次稅改之道,應該是審慎考慮財產重新配置的問題。

 張芷表示,目前適用綜所稅最高稅率40%,占納稅結構不到1%,所納稅額約占綜所稅收近50%,可見大部分的個人綜合所得稅收是來自他們。

 張芷說,這次稅改,財政部打算在綜所稅最高級距40%之上,增設一個45%,估計適用這個稅率級距,個人所得淨額逾1,000萬元的高所得者,約9,000人,雖然比適用40%的4、5萬人少很多,但預估他們的賦稅貢獻也會很大。

 張芷認為,向少數高所得者加稅,是社會普遍的聲音,但是,高所得者依國家的稅制繳納應負擔的稅額,與中低所得者都盡了納稅義務,跟所有納稅人一樣應受尊重,不宜有「仇富」的氛圍。否則,對整個國家社會不見得有正面利益。

 她說,「所得無論是高或低,大家都願意繳稅。可是如果有利可圖之處,只要是合法,大家也有自由理財的權利」。

 張芷接著說,因此針對即將來臨的稅改方向,高所得者者要有「稅負成本的概念」,考慮對財產重新進行配置。例如,是否要把自己的資金全部都放在台灣?

 對所得淨額在1,000萬元以上者,在綜所稅方面增加5個百分點;而在股利所得可扣除稅額上又被打了對折,張芷說,如果能夠將這兩部分增加的稅額「節省」下來,豈不就是賺到了?

 由於目前稅制規定,如果納稅人有海外所得,按最低稅負制在減掉600萬扣除額後,加計國內所得淨額,再按國內外加總的所得總淨額按20%稅率計算稅額,似乎比將資金完全投資在國內,最後可能要適用45%的稅率有利。

 張芷認為,這自然是納稅人可以考慮的選項之一。

 政府的新稅制難道真的是要將富人「趕走」嗎?張芷說,國人如果投資海外,例如直接購買海外債券等,即屬有海外所得,適用最低稅負制,他該怎麼報稅就怎麼報稅、繳稅,也是合法的,人民有合法理財的自由;而任何投資都有風險,海外投資也是如此。

日期:2014年02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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