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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彭禎伶/台北報導

 為讓產險業健康險和壽險業有一定區隔,金管會昨(22)日公告,產險業經營的健康險保單除重大疾病與癌症險,不得有死亡給付項目,同時產險公會爭取多時的保證續保健康險業務,金管會也表示「尚無共識」。

 保險局昨天公告「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」修正條文,其中說明產險業的健康險保單若有死亡給付,可能類似產險業經營壽險業務,產險業與壽險業經營特性不同,因此保險局認為商品也應有區隔。

 保險局因而明訂,產險公司的健康險保單,除了特定的重大傷病及癌症外,一般的健康險保單不能有死亡給付項目。

 金管會在民國97年開放產險業經營一年期、不保證續保的健康險(俗稱醫療險),雖然產險業的保單一般都比壽險業便宜,如先前的傷害險(意外險、旅平險),但由於不保證續保,客戶在投保時會擔心未來年紀大或生病出險就無法再投保,進而影響買氣。

 產險公會近年不斷爭取逐步開放保證續保的健康險業務,但保險局表示,目前雙方仍未有共識,希望產險公會再多蒐集國外產險業經營健康險的資料,以保證續保對產險業可能的影響及風險控管機制,和保費調漲機制如何落實。

 另外,保險局認為,產險業經營健康險才五年左右,理賠相關資料及經驗可能還不完整,壽險業經營該業務多年,目前都已面臨先前保費可能收取不足的問題,所以保險局對開放產險業經營保證續保健康險更謹慎。

 產險公會理事長戴英祥表示,爭取保證續保健康險是今年公會重點工作之一,除了今年要推動收費出單制度,另一個就是會再向保險局爭取保證續保業務。

 他認為,產險業經過三年多的整頓,市場秩序已改善很多,同時產險業的健康險都是主約性質,保費也可相對壽險便宜,開放對保戶是多一項選擇、更為有利,若不能馬上開放保證續保,建議也可先開放推出3~5年期的健康險。

 產險業目前健康險保費一年約11~15億元,不到壽險業的5%,但壽險業者對產險業要加入長期健康險的市場也有較多的疑慮,不樂見主管機關太早開放。

日期:2014年01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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